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754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新婚小雪1-19部分内容小说:当爱情遇上现实,甜蜜背后的挣扎与成长!的相关文章
中国男足将在今日客战澳大利亚 23人名单公布的相关文章
传统商超 “变形记”:20元“管饱”的超市食堂人气满满
时政现场说丨为官一任 造福一方 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
道中华丨当中国汉服在海外 让我们来看看外国人的反应
文旅部:加快发展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等文旅新业态
国家发改委:有条件、有能力,更有信心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
广东仍是夏天 羊城今年夏季日数超200天